湘潭县关于公开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的公告
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,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提高干部队伍素质,增强干部队伍活力,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,经中共湘潭县委研究决定,面向全市公开选拔10名科级领导干部。
一、选拔的职位、职数及选拔范围
职 位 |
职数 |
面向范围 |
团县委副书记 |
1 |
湘潭市党政机关、人民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|
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|
1 | |
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|
1 | |
县工业经济局副局长 |
1 | |
县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|
1 | |
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|
1 | |
县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|
1 | |
县规划局副局长 |
1 | |
乡镇党委委员 |
2 |
湘潭县范围内的村、社区(居委会)党支部书记 |
二、选拔对象的基本条件和资格
报考人员须政治素质好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,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。同时还应当符合各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(具体职位说明详见《湘潭县2008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》。
三、公开选拔的程序
1、报名和资格审查(7月18日-7月20日)。凡符合报考条件者,持本人身份证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、有效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;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,到湘潭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湘潭县政府大院政协楼一楼)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职位。在报名登记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,公选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,报领导小组审定,审定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。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:1,低于10:1,本职位不开考,报考本职位的可以调整报考职位。
2、笔试(初定8月3日)。笔试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类,采用闭卷方式进行。公共知识考试,按《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》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命题,包括政治、经济、法律、管理、科学技术、历史、国情国力、领导科学、公文写作处理等;专业知识考试,包括与职位相关的政策、法律、专业技术知识及其他相关的知识。公共科目的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%,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%。
3、面试(8月中旬)。参加面试人选按照与拟选拔职位人数5:1的比例,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。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:4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。未按时参加面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4、体检(8月中旬)。按照面试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,体检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3:1。若出